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中小企业城市试点项目实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决定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常态化滚动开展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现将2026年度改造企业入库立项、评测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数字化转型项目分为“链式转型项目”和“自主转型项目”,项目实施全流程闭环监管,具体实施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依托“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一站式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一站式服务系统”,https://gxj.xa.gov.cn/dlszpt/ids-web/portal/index.html#/index,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开展。
一、改造企业入库立项
(一)对象及要求
1.对象: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且计划开展数字化转型改造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2.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具备充足的项目实施资金,改造项目能在2026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程序及时间节点
2026年度入库立项工作,计划于2026年8月20日截止,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入库申请:拟改造企业,每月1日至20日在“一站式服务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及“企业征集入库”工作(其余时间系统将关闭申报通道)。
2.区县初审推荐:每月25日前,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在“一站式服务系统”对辖区内试点改造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并填报入库企业推荐表(附件2)。
3.市工信局复核:每月月底前,市工信局组织对区县推荐改造企业资料进行复核,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审批入库。同时,为链式改造企业匹配链式转型牵引单位。
4.项目备案:根据审批入库情况,链式转型项目由链式转型牵引单位指导企业在“一站式服务系统”完成“链式转型项目备案”;自主转型项目由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改造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站式服务系统”完成“自主转型项目备案”。
二、评测验收
(一)对象及要求
1.对象:已按照改造合同约定完成数字化改造的链式转型项目和自主转型项目。
2.要求:实施过程规范,资料归档齐全;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已完成监理指出问题的闭环整改;付款进度达到应付金额80%及以上。
(二)程序及时间节点
按照工信部对试点工作有关要求,评测验收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6年度评测验收申请工作计划于2026年11月20日截止,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提交验收申请
(1)线上填报。每月1日至20日,达到评测验收要求的企业在“一站式服务系统”完成“竣工验收申请”填报。
(2)线下报送。自主改造项目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企业税收、注册不在一地的,原则上以税收为主)每月20日前向辖区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佐证资料;“链式”转型改造项目企业向链式转型牵引单位提交申请书及相关佐证资料(资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3)。
2.评测验收初审。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和链式牵引单位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于每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资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4)。
3.第三方评测验收。市工信局组织评测验收机构对推荐的企业资料进行复核和现场评测,并组织专家于次月20日前完成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申报企业须对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通过“一站式服务系统”完成线上填报,并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有偿辅导申报工作,鼓励企业自主完成申报全过程,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数据造假的企业,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纳入信用记录。
(二)压实审核推荐责任。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和链式转型牵引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重点核查项目真实性、材料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核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月2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及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
(三)规范材料报送管理。凡与项目申报、评测验收及奖补资金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改造合同、监理报告、审计报告等),须通过“一站式服务系统”上传清晰扫描件,并按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材料报送应符合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市工信局将通过数据核验、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材料真实性校验。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处 电话:67098976、15009297870(座机)
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17602906636
4.区县(开发区)、链式牵引单位评测验收推荐资料清单.docx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