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补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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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要求,优化提升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快助力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赋能专精特新发展,经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退出申请、我局受理并研究决定,重新遴选一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次重点面向食品饮料制造业重新遴选一家集成服务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一是入企调研诊断,负责牵头组建专题调研组,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调研诊断和评估,出具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报告,提炼企业数字化转型问题清单和需求清单;二是实现供需匹配,与产品提供商合作编制符合中小企业数字化需求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参照样本合同要求拟定改造合同;三是实施改造项目,对数字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进行总体把控,与产品提供商合作开发“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集成解决方案,按照合同要求共同实施数字化改造,打造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四是配合项目评审,按照目标要求完成规定数量改造任务,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改造项目过程监督、改造后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和改造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完成改造项目成效验收工作,确保试点企业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已入选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库,已入选的6家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本地服务能力,非海口本地注册企业须提供本地服务团队、本地长期办公场所等能证明申报主体具有本地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主体运营、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近三年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报主体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拥有专业服务能力强的专家技术团队,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稳定、高质量的服务支持。

(五)申报主体须有丰富的产业生态合作伙伴资源、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较强的工程实施能力和产品集成能力。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按照遴选公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填报《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和《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海口市科工信局(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4021室),同步将申报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kzxqyk@126.com。

(二)专家评审。海口市科工信局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按照遴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三)公示发布。拟入选的集成服务商在官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市科工信局将发布确定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名单。

四、责任及权利

(一)市科工信局将根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改造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用户反馈情况,对集成服务商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确定入选的集成服务商应承诺接受市科工信局组织的第三方对其用户反馈评价的随机调查。

(三)确定入选的集成服务商应承诺以优惠价格(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附件:1.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申报书

     2.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申请汇总表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电话:68724679,6871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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