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链式”转型案例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试点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平台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要求,按照《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试行)》《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哈工信联规〔2024〕1号),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链式”转型,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对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业、电气装备制造业、锅炉及原动装备制造业、药品生产制造业、食品精深加工及食品制造业五个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链式带动效应的龙头企业、平台企业。

(二)在数字化转型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处于核心或支配地位的重点骨干企业,并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整体推进数字化转型。

(三)支持重点行业建设“产业大脑”,汇聚行业数据资源,积极发展行业协作、供应链协同,有效引育产业核心环节企业,整体带动产业发展,推广共性应用场景,服务全行业转型升级和治理能力,提升行业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一)在哈尔滨市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三)项目实施地点在哈尔滨市内。

(四)企业通过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或绿色赋能(详见附件3)等途径,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和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开放技术、资金、人才、服务等资源,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五)企业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能够有效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数字化转型(带动不少于6家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能力强。

(六)企业通过建设或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较高水平的行业协作和供应链业务协同。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2024年纳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税收证明或纳税申报表为准)。

(三)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链式”转型案例申报书。

(四)XX区县(市)报送案例汇总表。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信用中国网下载)。

(七)带动中小企业的相关佐证材料(合同、应用证明、平台截图等,需被带动中小企业盖章)。

(八)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四、奖补标准

评选出的中小企业数字化“链式”转型典型案例或五个试点行业入选工信部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案例,给予每个案例申报主体3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五、申报程序

采取“动态申报、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方式,逐批评选认定。

(一)企业申报。填写《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链式”转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

(二)区县(市)推荐。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符合条件申报主体开展财务、信用合规审核及汇总推荐工作,填写《XX县(市、区)报送案例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试点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案例申报书(一式三份)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选确定。市工信局对试点行业数字化“链式”转型案例申报内容开展评审。

(四)公示。对优秀“链式”转型案例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发放奖补资金。

六、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收回已拨付的奖补资金,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工信领域项目资金。

联系人:王鹏赟    联系电话:86776213

附件:1.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链式”转型案例申报书

2.XX区县(市)报送案例汇总表

3.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链式”数字化转型案例要素条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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