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第四批)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如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请于2025年9月23日前向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或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反映。
公示接待电话:
市促进中心:027-85316835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027-85319493
原文链接:https://jxj.wuhan.gov.cn/xwzx_9/tztg/202509/t20250917_2649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