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企服发〔2025〕38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小企业:
为顺利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在2024年4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已经印发的《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将第二批次试点企业改造完成时间节点调整为2025年11月底;第三批次试点企业改造完成时间节点调整为2025年12月底。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奖补条款实施细则》(洪企服发〔2024〕24号)中“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条款第二、三批次试点时间节点按上述修改后时间执行。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10月23日
原文链接: https://zxqyfwj.nc.gov.cn/ncszxqyfwj/gkgsgg/202510/b6a98a8a593c46bbb49665abac6ce5f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