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企服发〔2025〕37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洪府办发〔2024〕32号)和《<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奖补条款实施细则》(洪企服发〔2024〕24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样板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聚焦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生物医药制造、铝压延加工、电力设备及电缆制造等五个试点行业,围绕典型场景数字化改造、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数字化应用、数据贯通集成应用、产业链协同创新等维度进行评价,分行业遴选一批改造成效明显、技术水平先进、创新能力突出,对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或模式的试点企业作为样板,为我市其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借鉴。(原则上每个试点行业遴选样板企业不少于3个)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在南昌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企业需参加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并在样板企业申报截止日期前通过市中小企业局委托的第三方验收评价机构(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验收审核。(以该机构出具的报告作为评判依据)
(三)申报企业需在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销售服务中的多个关键环节或业务活动中实现数字化,在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有效赋能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
(四)申报企业数字化改造方案需符合轻量化、高性价比、短工期、可复制等特点,在试点行业内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带动性,愿意积极配合做好“走进样板企业”“看样学样”等宣传推广活动。
三、奖励标准
给予经认定的样板企业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四、遴选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填写《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样板企业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连同电子版(PDF格式,电子版材料以“XX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申报书”格式命名)及时报所在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县区推荐。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审核无异议的行文推荐至市中小企业局。
(三)专家评审。市中小企业局将组织专家对照样板企业评选标准(附件2)分行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其中: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各占50%权重。
(四)结果公示。市中小企业局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拟支持样板企业名单,并在市中小企业局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奖励。公示结束后,按照程序拨付相关奖励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1月14日前将推荐报告(附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和pdf电子版)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县区推荐报告与汇总表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试点样板企业应积极配合市、县区两级相关部门开展的“走进样板企业”“看样学样”等活动,将数字化转型相关经验推广至更多中小企业。
联系人:王孟
联系电话:83869210,邮箱:mwang688@163.com
附件:1.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样板企业申报书
2.样板企业遴选评分标准
3.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推荐汇总表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 https://zxqyfwj.nc.gov.cn/ncszxqyfwj/gkgsgg/202510/c83c0132a2174d469593be730dcac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