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带动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预征集工作,同时召开数字化转型政策通气会,讲解相关政策及填报要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工作面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新型材料制造、高端装备及零部件制造、绿色消费品制造4大细分行业,征集一批有数字化改造基础、意愿和需求的中小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对象属于制造业中小企业,且属于4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参考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可登录下述网站进行规模类型自测: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二)申报对象在银川市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宁夏银川)黑名单,且近三年在安全生产(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未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项目投入主要包括购置的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等支出。企业应注重加强改造深度,着重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改造;改造完成后,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确定);
(四)原则上每家企业限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应具有转型效果突出、投入产出比高、可复制性强的特征,申报对象愿意积极配合参加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重复享受本次补贴。
三、征集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符合以上基础条件的企业通过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中心(https://www.ycgyy.cn)进行申报,在平台上填报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预征集申报表(附件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24时。
(二)县(市)区、园区审核。推荐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于9月17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中心,同步报送《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预征集汇总表》(附件2)及各县(市)区、园区负责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政策通气会相关安排
为确保各相关单位、企业准确把握试点工作政策导向,明晰申报要求,高效推进预征集工作,市工信局将组织召开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政策通气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15:00。
(二)会议形式。线上开展,参会有关信息见附件3。
(三)参会人员。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符合征集范围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负责人、申报材料填报人员等。
(四)会议内容。1. 政策解读。讲解拟印发的《关于提升发展动能全力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措施》,重点解读政策支持方向、扶持内容、申请条件、兑现流程等核心条款,帮助参会单位及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涵,明晰政策红利获取路径。2. 申报指导。针对《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预征集申报表》(附件1)的填报工作开展指导,讲解表内各项指标填报要求,帮助企业准确、规范、高效完成申报材料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并做好指导。
(二)申报对象须承诺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期间(至2027年底)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造,配合工信部门工作,接受业务指导,参加相关调研等活动。
(三)入选项目的申报对象可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可以申请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补贴、参与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相关培训活动。企业由于自身原因中止或放弃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将不可享受有关试点支持政策。
联系人:王苗6888331;严滢钊6888662
邮箱:ycgxj6888331@163.com
技术支持:杨邦江19509598899
附件:1.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预征集申报表
2.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预征集汇总表
3.线上会议二维码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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