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10:24

酒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酒泉数投公司:

《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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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提升本地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中小企业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酒泉市产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关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安排,以酒泉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为契机,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精细化工及专用化学品制造业、新型建材制造业、煤炭采选加工制造业、先进金属冶炼和压延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6个试点行业,采取“市级统揽、县市主推、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办法,培育一批行业数字化服务商,打造一批“小轻快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形成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引导全市中小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造,看样学样、复制推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原则

(一)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发挥政府指导服务的积极作用,统筹各类资源,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强化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服务。

(二)问题导向与注重实效相结合。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切实解决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围绕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的目标,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降低转型成本,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分类施策与精准发力相结合。深刻分析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基础和需求的差异性,结合行业特征和生产流程属性,梳理行业数字化转型共性特征和企业个性需求,精准制订企业应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探索适合各行业自身发展的数字化转型之路。

(四)试点先行与以点带面相结合。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方法、实施路径、市场机制等典型模式,做到 “试成一批、带动一片”,放大规模效应、提升政策效能。

三、工作目标

(一)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本。到2026年,完成6个试点行业461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其中,培育数字化水平二级、三级企业421家,四级企业40家;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5个;打造数字化改造标杆75个(15个标杆企业、60个优秀案例)。

(二)培育专业数字化服务商和优秀产品。到2026年,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其中本地化服务商不少于10家,打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数量80个以上,打造“链式”转型模式8个以上。

(三)提升数字化转型和创新能力水平。到2026年,培育5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数字化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凸显,试点企业全部上云用云,规上企业接入标识解析节点实现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数字化改造基础

1.明确行业改造清单。在充分调研和对接的基础上,尽快确定461户试点企业清单,分期分批动员企业自愿申报,参与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确保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企业“愿改尽改”。围绕6个试点行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工作,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积极动员辖区内中小企业踊跃参与,优先将转型意愿强、生产经营稳定、具备数字化转型基础的中小企业确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对改造意愿不强烈,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2.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库。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服务商群体,广泛征集一批行业专家,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库,全程参与企业数字化诊断、改造方案审核、标杆示范企业评选等工作,为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问诊把脉,提供专业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3.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开发建设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与工信部数转平台联通,全面支撑数字化改造和项目实施。所有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通过平台申报、平台审核、平台公示,并通过平台向工信部提交验收资料。项目实施完成后,平台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继续提供数字化支撑服务,持续赋能酒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

4.建立数字化服务商名录。针对细分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际需求,建立服务商名录,由拟改造企业自主选择服务商,双向对接,做好企业数字化诊断,制定企业数字化改造方案,并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

5.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由县(市、区)、酒泉经开区动员组织企业与服务商深入对接,开展数字化诊断咨询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采购销售、产业链协同等关键环节数字化转型需求,以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为目标,摸底试点企业数字化发展现状,帮助企业找出数字化转型的难点、堵点,编制企业数字化诊断报告,为企业量身定制科学的转型路径与策略,提供详细的、可落地转型规划方案,选择适合企业的“小快轻准”的产品和服务,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6.推动企业上云用云。依托酒泉市已建成的“信创云”等云服务平台,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部署一批轻量化、易部署的云化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加快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使用“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软件服务包,助力企业低成本、轻量化实现研发设计、经营管理、制造执行、仓储物流等业务环节的数字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7.促进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依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发布试点企业改造需求和数字化服务商产品目录,促成供需对接匹配,线下分行业组织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搭建沟通桥梁,提升试点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之间供需匹配效率,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8.实施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紧盯企业数字化转型痛点难点堵点,采用“一企一策”的模式为企业制定详细的、可落地转型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酒泉经开区通过组织企业与服务商深度对接,帮助企业选择适合的服务商,选取实施时间短、见效速度快、精准匹配度高的服务产品,支持企业自主选择服务商进行数字化改造,推动被改造企业和服务商及时签订改造实施协议,加快实施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链主”企业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开放应用场景和技术扩散等方式赋能中小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加速核心业务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链式”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9.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过程监管。分阶段对数字化转型开展监督评估,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定期对数字化改造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把关,确保改造质量符合预期目标;及时收集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为全市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10.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根据改造进度、内容和标准分阶段选树一批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系统总结标杆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鼓励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轻量化、模块化、组合化、通用性强、效果好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帮助同行业中小企业提升数字化转型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11.组织数字化转型评测验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测验收工作,从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企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等方面,科学评价改造成效,按照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评定企业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等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12.大力实施批量化复制推广。选择若干基础条件好、转型效果突出、投入产出比高、可复制性强的试点企业转型样板,组织企业参加互看互学现场会,开展现场互学培训、案例分析教学,全面消除企业顾虑,引导同行业企业“看样学样”。依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优质“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的推广,并遵循“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面向全行业实现批量式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13.促进“链式”转型。以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等各类现有“链式”转型模式为依托,深入研判酒泉试点行业“链式”转型模式,支持试点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牵头聚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联合数字化服务商,共同打造“链式”转型产品和解决方案,切实打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控、能源环保、供应链管理等“链式”转型关键环节,带动更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构建全链条全流程的数字化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三)强化数字化改造支撑

14.建立数字化转型赋能体系。高标准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并逐步向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打造工业企业“一件事”门户系统,推动各类平台互联互通,打造制造业“智慧大脑”,为决策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和有力支撑。鼓励具有相对独立的软件研发机构或信息化部门的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成立专门的信息化服务版块,面向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专业信息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电信运营商和服务商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政策咨询、技术支撑和转型服务,不断优化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

15.加大数字化改造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好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要求,80%的奖补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工作,通过支持被改造企业,由其选择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数字化改造,并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支出。20%的资金用于支持服务商能力提升、优化产品供给、SaaS化服务、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奖励、咨询诊断和人才培训、支持数字化转型融资等。(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6.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深度参与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化服务商、拟改造企业开展金融合作,合规利用生产经营数据,提供信用评估、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为酒泉市数转企业获得更多融资增信,激发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资产活力。引导金融机构推出“数字贷”“数采贷”等金融服务产品,帮助数转企业解决资金困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17.加强数字人才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宣贯会、供需对接会、行业经验分享会等培训活动,分行业分区域举办数字化专题培训,分层分级开展数字化人才培训,对标对表组织数字化转型活动。支持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外部专业机构,面向试点企业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数字化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五、推进步骤

(一)第一阶段:工作筹备阶段(2024年7月-2025年1月)

建立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工作机制,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办法;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库,建立服务商名录,搭建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实施启动会。

(二)第二阶段:改造实施阶段(2025年1月-2026年10月)

1.开展第一批试点企业改造。开展首批试点企业数字化诊断和改造工作,分行业编制转型需求清单,确定改造企业清单,制定数字化改造方案,开展人才培训、供需对接等系列活动,加快推进首批试点企业改造进程。

2.总结评估实施期第一年绩效。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做好试点项目资金拨付、试点工作中期总结和中期绩效评价。

3.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改造工作。根据中期考核意见,完善2026年试点工作计划,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诊断和改造工作,推动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

4.组织开展试点企业改造验收工作。对照工信部批复的《2024年甘肃省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数字化转型和评测验收方案。

5.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等进行评选,总结推广试点企业转型经验。

(三)第三阶段:评估推广阶段(2026年11月-2026年12月)

从数字化改造、复制推广、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典型经验做法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城市工作绩效自评估,总结提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酒泉特色”;准备财政部、工信部终期验收,全面完成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任务指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为成员单位的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并设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对照市级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本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机制,负责本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对数字化改造整体进度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按期、按质完成国家试点工作。建立分析评估机制,及时做好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评估,针对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督导,压茬推进。依托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试点企业和服务商评估诊断、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资金使用等工作的全流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实现长效监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资金保障。建立试点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制定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对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纠正偏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县要积极筹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和及时发放,强化资金专款专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五)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服务平台、网络平台、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政策措施进行全方位解读和宣传,引导数字化改造企业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主动参与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开展经验交流、观摩学习、论坛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扩大数字化转型企业群体,有效解决“不会转、不会选、不会投”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1.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2.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计划

原文链接:http://gxj.jiuquan.gov.cn//gxj/c106417/202503/dec4146064894214923b1656532c4d6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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