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4年二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二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抓牵引强撬动,攻坚二季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力奋进,努力实现上半年工业经济“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2024年上半年工业产值5亿元(含)以上、增速达10%(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量的0.2%给予补助;对上半年工业产值5亿元以下、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量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企业二季度产值增量的0.2%给予补助。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0.1%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二、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对2024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负增长,在二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补助。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量在2000(含)-5000万、0.5(含)-1亿、1亿(含)以上的分别按产值增量0.25%、0.3%、0.3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本政策措施不可与第一条重复享受。
三、促进工业投资增量提速。对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工业项目,在2024年二季度实际投资完成3000万元(含)以上且较2023年二季度投资同比增长的,按二季度投资增量部分的0.5%给予投资增量补助(2023年二季度实际无投资或投资小于500万元的,投资数按500万元计算);在2024年二季度实际投资完成1亿元(不含)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量0.4%给予重大项目投资补助。单个项目仅可享受一类补助,且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推动重点行业稳增长。鼓励满仓生产,支持降幅较大的建材、木材加工行业加快恢复,对满足本政策第二条补助条件的建材、木材加工行业企业,补助上限提高到80万元。推动增长行业保持增长势头,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和问题协调解决,重点推动新能源、造纸、铝精深加工等增长行业保持增长,确保企业充分发挥产能扩大生产。加快落实兑现各级惠企政策,推动惠企资金及时拨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加强统计指导服务,深入企业充分调研了解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完善相关凭证,确保数据应统尽统。
五、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为试点企业提供入企诊断服务,形成“一企一报告一建议”。继续开展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分行业供需对接会,推动实施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支持一批项目获得扶持补助。
六、强化企业融资支持。充分发挥“两台一会”投融资平台作用,运用“数转贷”融资模式,支持一批数字化转型企业解决资金缺口。梳理一批有市场、有产能、有订单的企业纳入担保基金项目名录,批量推荐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桂惠贷”名单制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入库企业,帮助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
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持续开展服务保障企业稳增长拓市场活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等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机械装备、建材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利用南宁市建筑产业服务数字化平台为企业开拓市场,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企业与房地产、机关事业单位供需对接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行业发展情况,组织本辖区工业企业和国企、平台公司开展购销对接活动,帮助一批企业获得订单,畅通产销内循环。
八、推动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支持电力、机械、食品、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高端、智能、绿色、安全为方向,实施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情况摸底,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组织,形成项目储备清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九、强化企业精准服务。落实市领导、正副秘书长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机制,完善问题发现、协调解决、结果反馈等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提升问题办结质量和效率。常态化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发挥实体经济服务员作用,从要素保障、降本增效、市场开拓、科技赋能等方面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发展。
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文件中涉及的补助资金从2024年现代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单个企业或项目补助金额不足万元部分不予补助,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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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