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五象新区科创局,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4〕553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企业推荐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按推荐企业的优先顺序填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出具初审意见。

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初审意见、推荐汇总表和电子版材料(包含盖章版扫描件、word文档、对应申报类别的实景照片和视频,U盘拷贝)一并报送市工信局机械装备科,逾期未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玉朝洪 5530519、19163909113

电子邮箱:nnsjwzgk@163.com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4〕553号)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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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