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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