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经发局,各云服务商,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7号)、《福建省加快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计划(2018-2020)》(闽经信信息〔2018〕138号)、《福建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2018-2020年)》(闽经信信息〔2018〕255号),加快推动我市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根据《龙岩市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龙经信信息〔2018〕25号)文精神,现将2019年度推动我市企业“上云上平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利用“双培育”和“三个100”增长点行动、成长型中小微工业企业培育等工作平台,积极开展“百企上云”行动计划,逐步推动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工具应用软件、开发环境和核心业务系统、生产设备和制造能力、工业知识与应用“上云上平台”。到2019年底,全市新增“上云上平台”企业200家以上,其中:新罗44家、永定20家、上杭22家、武平24家、长汀22家、连城24家、漳平24家、龙岩经开区(高新区)20家以上(其中工业企业不少于50%)。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宣传对接活动
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要建立完善云服务商资源库,加强与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以及华为公司、阿里巴巴集团、金蝶公司等云服务商的对接合作,梳理云产品、云服务目录,并组织本地企业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对“上云上平台”的认识。云服务商要积极配合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分行业、分区域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宣传,并为本地企业开展云部署、云应用、云升级等咨询与培训服务。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2019年6月30日前至少要主办一场县级企业上云宣传活动,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相关云服务商支持、指导本地省级工业园区开展至少一场具体专场对接活动。
(二)明确“上云上平台”重点内容
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要结合本地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重点,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流业、农业、建筑业以及科技、房地产、旅游、金融、会展等服务业因地制宜选取2~3个重点行业分行业、分步骤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具体上云内容可参考《龙岩市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龙经信信息〔2018〕25号)附件4“企业上云内容参考表”。
(三)滚动管理企业“上云上平台”后备项目
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本地企业2019―2020年度“上云上平台”计划进行全面摸底和汇总,各有关云服务商要积极配合开展摸底工作,提供必要项目信息和技术支持,确保做到应统尽统。企业“上云上平台”后备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汇总一次,对有计划实施“上云上平台”的企业项目,应及时纳入管理;对已完成“上云上平台”部署的企业项目,应及时从后备项目库中剔除。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应于2019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本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后备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1)。
(四)开展“上云上平台”试点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要围绕本地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行业,筛选一批“上云上平台”试点企业,由云服务商开展点对点对接工作,为企业提供上云诊断,制定“上云上平台”方案,并携手生态合作伙伴,配合企业落实“上云上平台”改造项目。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评选一批市级企业“上云上平台”示范企业,并推荐上报省工信厅和国家工信部参评优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同时我局将适时组织全市经验交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五)组织申报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
省级补助资金方面,一是组织申报及兑现2018年度已下达的省级切块补助资金(“上云上平台”补助期限: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二是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切块补助资金,具体组织申报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待省切块资金下达后进一步明确。市级补助资金方面,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8号)及其实施细则,对购买云服务的工业企业,按照服务费的 50% 给予上云费用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019年度安排一个批次统一组织申报(上云补助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于2020年初启动申报程序。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企业“上云上平台”扶持政策,在省、市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对本地企业“上云上平台”通过财税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奖补。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机制,会同各云服务商及本地企业形成共识和合力,协同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同时,要抓紧制定本地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工作方案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并于4月中旬报送我局。
2.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各云服务商要认真研究企业上云有关政策,尽快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要求,密切配合并认真抓好政策宣传、专场对接会、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开展。
3.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应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并于每月3日前将本地上月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推进情况和典型案例上报我局(详见附件2)。
4.根据省工信厅有关工作部署,为便于对企业“上云上平台”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工信部门应指导、督促上云企业登录“福企网”平台注册,与符合规定的入库云服务商签订云服务协议,并填报上云有关情况。
附件: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gxj.longyan.gov.cn/xxgk/zcfg/201903/t20190308_1490084.htm](https://gxj.longyan.gov.cn/xxgk/zcfg/201903/t20190308_14900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