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第一批)合同及实施方案变更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园区工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近期,部分企业就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及合同内容变更事项进行咨询。为确保试点项目进度可控、质量达标、有序推进,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办理方式及流程

针对已通过审核并公示的试点企业,确需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合同内容的,近期可自主选择按程序申请变更或自愿顺延至第二批次申报两种方式,二者择一,不得重复。

(一)按程序申请项目变更

1.企业提交申请。企业通过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正式变更申请文件,明确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必要性等内容,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

2.属地初审核验。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相关企业开展现场实地核验,出具正式初审意见以及现场核查佐证资料等,通过平台报送市工信局。

3.市级联合复审。由原推进机构对变更内容的合理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核并出具意见;市工信局结合属地初审意见、推进机构审核意见,对变更事项进行复审。

4.限期提交材料。变更审核通过的企业,须于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提交变更后的实施方案及合同(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合规有效;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变更。试点企业至多能提交一次变更申请,变更申请通过后的合同和方案仅有一次审核机会。

(二)申请顺延至第二批次申报

根据工信部、财政部对试点城市工作时限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工作安排,计划于5月开展第二批次试点项目申报。为确保项目质量与实施成效,确需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合同内容的企业应进一步论证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合同的合理性,可结合项目推进时间申请顺延至第二批次进行审核。具体流程为:通过平台提交正式顺延申请,由县(市)区、园区审定后即可提交最新方案和合同,交后即审,通过后在第二批次第一轮次项目中公示。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筹批次管理。前期我局对申报的试点项目方案和合同均认真审核并入企核查,通过平台提交的正式材料均为验收奖补的要件,后期将提交国家、自治区进行复核。待第二批试点项目正式启动申报后,第一批项目若仍需变更的,直接纳入第二批试点项目。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试点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务必秉持对自身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制定相关材料并把好质量关。各数字化服务商要落实服务责任,切实强化专业支撑能力,扎实开展前期项目调研工作,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数字化转型方案,提高自身合同履约水平,确保企业转型质效。

(三)严格审核管理。各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严把审核关口、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开展实地核验与审核把关,确保变更事项真实合规、申报材料完整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确保试点项目管理规范、推进有序、落地见效。

联系电话:信息中心688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