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了《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建〔2025〕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管理办法》更好地被理解和执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方案的批复》(工信厅企业函〔2025〕36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成功获批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获得中央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为扎实推动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管理办法》,并征求了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社会公众意见,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核、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等流程,经八届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二、总体考虑
《管理办法》按照“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科学分配,择优高效”的原则。围绕总则、职责分工、资金支持范围与方式、资金分配与下达、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等六个方面,明确了资金使用规则。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个部分,25项条款
(一)总则。对《资金管理办法》遵循的依据、用途、原则作出了说明。
(二)职责分工。对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园区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
(三)资金支持范围与方式。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方式等内容予以明确。
(四)资金分配及下达。对资金下达、拨付流程等内容予以明确。
(五)绩效管理和监督。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及监管予以明确。
(六)附则。对《资金管理办法》解释权、实施期限作出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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