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工信商务局、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5 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淄博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效动力传动装备、新型建材及陶瓷琉璃制品3个试点行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有数字化改造需求的制造业中小企业。其中,鼓励试点行业规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企业“愿改尽改”。
二、申报条件
(一)在淄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
(三)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具体实施地应在淄博市辖区范围内,起始时间应在2025年9月7日以后,在试点工作期间内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
(四)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 〔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地工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围绕3个试点行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淄博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汇总后填报《淄博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推荐表》(见附件2),于10月22日(星期三)16:00前将申报书及推荐表(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两化融合科。
(二)名单确定。市工信局对全部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公布全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请各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组织申报,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并做好指导。
(二)履行主体责任。申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要履行相关承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自觉接受工信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试点资格。
(三)注重改造成效。企业应重点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实施数字化改造,改造后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廷轩 3162829
邮 箱:gxjlhrhk@zb.shandong.cn
附件1 淄博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申报书.docx
附件2 淄博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推荐表.docx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eic.zibo.gov.cn/art/2025/10/14/art_185_2963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