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万,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发布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降低试点企业资金投入压力,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对《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pdf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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