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株洲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征集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试点改造项目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推荐,市工信局审核,确定中航瑞星智能化与数字化平台升级改造等144个项目纳入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试点改造项目,湖南中航瑞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44家企业纳入第二批试点改造企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五个工作日)。
纳入株洲市首批试点改造项目但未提请首批验收及首批验收未通过的企业自动纳入第二批次试点企业范畴。请第二批试点企业按照以下关键任务节点加快启动数字化诊断和改造实施工作:
(一)明确诊断意向。各试点企业需尽快确定诊断服务商,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5年7月10日】前,登录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http://124.126.76.75/),确定牵头诊断的服务商。
(二)提交诊断报告。各试点企业项目负责人联合数字化服务商完成诊断评估,请务必于【2025年7月30日】前,登录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http://124.126.76.75/),完成诊断情况填写及诊断报告提交。上传的报告内容须涵盖市工信局提供的评估诊断模板(附件1)要求的内容,并经项目负责人和数字化服务商负责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
(三)上传改造合同。为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进行,所有第二批试点企业需在【2025年8月20日】前按照市工信局提供的样本合同签订正式合同,并将合同扫描件(盖章版)上传至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http://124.126.76.75/)备案审核。请确保合同价格合理、合同内容与项目诊断报告中的相关条款保持一致,并完成关键信息在线提交操作。
(四)开展评测验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改造整体进度适时启动评测验收工作,试点企业根据后续评测验收正式通知,提前做好验收各项准备。请各县(市)区科工部门和综合型服务商加强对试点改造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引导辖区内试点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改造进程,凝聚转型共识、提炼转型经验并在行业内形成复制推广。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35号
联 系 人:刘一锦(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方式:0731-28681041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