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评价认定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截止2023年底,我市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已达到81.4%。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争创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为促进企业增强数字化理念、加快规上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经研究,拟开展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并写入了《绍兴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也在新一年“4151”专项政策修订中明确了相关支持。

二、政策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2022-2025年)>》、《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度评价要求》,参考《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主要由认定原则、基本条件、评价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附则五个部分组成,并附上了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评价细则,对我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认定工作中的认定对象、认定原则、认定条件、认定材料、认定程序进行了规范,从而提升了我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质量。

四、实施时间

自2024年5月24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俞灵燕、范义诚

联系方式:85157234

原文链接:《绍兴市5G全连接工厂认定办法(试行)》《绍兴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评价认定办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