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1-20
各县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带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23号)、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信部企业函〔2024〕296号)和《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宁政办〔2024〕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拟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征集遴选工作,组建服务商资源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职责
(一)资源整合。负责整合服务资源,形成信息共享、通力协作、优势互补的服务生态,按照数转城市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改造任务目标;开发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确保数字化服务供给能力;
(二)提供专业数字化产品。针对特定行业或特定环节提供标准化云基础服务、“小快轻准”产品、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等产品;
(三)组织实施改造。服务商对所负责试点企业改造目标实行兜底制,确保试点企业改造后中小企业数字化评测达到工信部办公厅《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最新版)二级及以上水平;
(四)其他工作。积极配合试点城市工作调度,完成资料报送、台账整理、考察调研、经验提炼、案例打造、宣传推广等工作任务。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一批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根据诊断机构诊断方案和企业实际,为西宁市合金新材料制造、清洁能源装备及附属配套制造、盐湖资源精深加工及特色化工制造、青藏高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加工、中藏药及生物医药制造 、绿色建材制造等六个细分行业试点企业提供数转改造方案。
三、报名条件
(一)申报主体运营、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未违反国家、青海省、西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主体具备持续在西宁市开展数字化业务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申报主体能够熟练掌握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能够结合诊断方案和评测指标制定改造方案。
(四)申报主体应拥有自主核心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或产品,拥有熟悉相关行业中小企业需求和业务特点的专业服务团队,拥有相关行业中小企业服务案例;
(五)申报主体应具备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及经验,熟悉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具有完善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能力和企业数字化改造综合服务能力;
(六)申报主体须承诺按照“政府补一点,服务商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原则,对试点企业予以一定程度的让利。
(七)申报主体自觉接受并配合综合服务支撑及监理机构对其服务过程和质量的监督检查等。
四、遴选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
申报机构应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填报要求详见《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文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资格审核
服务商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第三方综合服务支撑机构对服务商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服务商进入后续综合评审环节(含书面评审、培训考核和现场答辩)。
(三)书面评审
结合服务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服务商各项指标逐一打分,形成书面评审分数。
(四)培训考核
第三方综合服务支撑机构举办服务商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数字化转型政策、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模块,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形成培训考核分数。
(五)现场答辩
第三方综合服务支撑机构组织服务商参加现场答辩,包括PPT陈述和专家问询,形成答辩分数。
(六)研究公示
根据服务商综合评审结果,择优遴选报专家委员会研究审议,由专班办公室公布最终入围服务商资源池名单。
以上流程为初步拟定程序,各环节具体内容、流程及评价标准以后续正式发布的《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征集遴选工作方案》《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服务商管理办法》为准。
五、责任及权利
(一)对于入选服务商资源池服务商,专班办公室予以公示。不定期组织服务商与试点企业进行供需对接,推进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
(二)服务商作为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的直接责任方,应根据国家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及《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相关标准要求,在符合企业意愿前提下,结合试点企业改造前评测诊断报告和试点企业实际转型需求,积极为企业解决数字化转型有关问题,提供相应的数字化改造方案、技术支持和实施改造服务,促进“诊改联动”,确保达到企业满意度及数字化水平评测相关指标。
(三)入选服务商资源池服务商需按照专班办公室要求做好合同审核备案,配合完成改造成果验收,自觉接受改造过程第三方监理机构监督。
(四)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依托第三方监理机构开展试点企业对数字化服务商满意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不定期对服务商进行调整和补充。
(五)服务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规格必须与合同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不得再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服务商申报,经初审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纸质版)于2月14日前报送市工信局数转工作专班。
(二)非本地服务商(注册地不在西宁市内)于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命名为“企业全称—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申报书,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至西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寄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461号经委大厦值班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按照附件1至5顺序装订,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附件1: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附件2: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文件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格审查表
附件5: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汇总表
西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代)
2025年1月20日
(联系人:田伟 、张腾 电话0971-6337959 邮箱:xnsz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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