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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文件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2023年6月12日,财政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财政部、工信部计划2023-2025年分三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财政对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实施“百城”试点,2023年已遴选30个城市开展首批试点工作,北京市昌平区进入首批试点城市名单。
2024年4月30日,财政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启动第二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顺义区积极申报,确定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第三代半导体3个细分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完成580家企业数字化转型绩效目标,最终成功入选第二批城市试点(全国共36个城市)。
为推进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规范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顺义区实际,制定《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该文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一)聚焦企业需求,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先将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具备一定数字化基础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市场、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实际价值提升情况,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场景、不同级别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切实解决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
(二)强化数字赋能,培育高水平“小快轻准”产品。充分调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各方积极性,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开发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高性价比的数字化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鼓励支持数字化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市场需求强烈但供给相对不足的领域,研发攻关一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三)推动“链式”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聚焦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转型效益明显的重点产业链,推动链主企业加强转型能力输出与业务协同,引领带动链上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卡位入链”,提升强链补链能力。发展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大企业通过订单牵引、技术扩散、资源共享等方式,赋能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载体的作用,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助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办法分为总则、申报条件及要求、支持方向及标准、资金申报及审核、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附则六部分。
在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支持背景、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管理基本原则。
在第二章申报条件及要求部分,明确支持对象要求。
在第三章支持方向及标准部分,明确资金支持方式,明确支持中小企业“诊转一体”数字化改造,支持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小快轻准”服务产品应用,支持“链式”数字化转型产品赋能,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五个支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在第四章资金申报及审核部分,明确各类资金支持方式的申报及审核流程。
在第五章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部分,明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获得支持企业资金使用要求及收回资金的情况。
在第六章附则部分,明确实施有效期。
四、该文件涉及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为顺义区企业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为顺义区企业提供服务的数字化服务商、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
五、该文件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依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六、该文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本办法的实施将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申报指南并负责解释。
七、该文件有哪些特点?
本办法具有“全面覆盖、精准施策、分级分类、重点突出”特点:
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对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及改造,给予“诊转一体”支持,根据改造后企业达到的数字化水平等级核定最高支持额度,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在数字化产品及模式方面,支持涵盖面向行业、园区的“链式”转型创新模式,“链式”数字化转型产品,“小快轻准”服务产品应用,构建多维度数字化转型产品体系。
在数字化转型服务方面,支持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数字化转型人才、技术、应用培训,产品发布、案例分享、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建立全面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
八、该文件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法为首次制定。
[原文链接](https://www.bjshy.gov.cn/web/zwgk/zcjd8/164365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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