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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4〕2号)等文件精神,市科工信局与市财政局结合实际,联合制定了《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现印发实施。
附件: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海口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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