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1-20
各县(市、区)经信(科经)局、开发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精神,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襄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襄经信〔2024〕215号)有关要求,拟持续开展襄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改造项目评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要求
资助企业购买“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具体补贴金额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测算审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为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现代化工制造、电子器件及控制设备制造五个细分行业;应在襄阳市行政区域范围依法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并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二)申报企业应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要求完成资质备案,并接受改造项目过程管理。
(三)申报须在试点项目实施期,截止申报时间不得晚于项目实施期结束前3个月。
(四)申报单位可分年度申报补贴,每家企业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规定的上限。截至申报日期,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参照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
(五)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
3.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4.项目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申报方法及程序
(一)申报方法。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常态化申报,分批次组织评测验收。符合条件的企业,需登录襄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www.xy96500.cn)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将《襄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评测验收申报书》(附件2)、《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自评估报告》(附件3)、《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1份,含电子版),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申报流程。企业提交资料后,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定期组织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填写《襄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1),于每月15日前连同企业申报纸质资料一并报送至市经信局。
市经信局根据各地推荐意见,分批次组织第三方机构等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测定级,并对申报资金进行审计;评测、审计结束后,将通过官方网站对拟补贴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拨付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企业常态化申报,县市区每月按期上报,市级分批次进行验收并下达资金。2024年第一批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补贴资金的企业,请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1月17日前同步上报。
(二)本通知由市经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联 系 人:邓朝阳
联系电话:0710-3220037
襄阳市经信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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