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工商联,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原文链接:https://gxj.sjz.gov.cn/columns/3fe632d7-0b1c-4a14-acbc-7e2cf2bd8aa2/202501/03/06f2e19d-9579-4e52-86cd-2efbe46dfe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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