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规范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管理,提升中小企业转型所需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工作专班修订《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docx

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

(代章)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