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征求《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 转型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吉林市工信局和吉林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社会公众均可对《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信息公开后1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1日)。


 三、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市政府四号楼吉林市工信局619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喜民    0432-62049710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2日      


 
 
 
 
 
 
 
 
初审:杜辰宇    复审:张喜民   终审: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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