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_武清政_政务公开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星期二无障碍无障碍简体|繁体长者模式长者模式政务公开>政府文件>区政府>武清政名称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1112022200019671X7/2024-00030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发 文 字 号 :武清政〔2024〕17号主题 :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有效性 :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否武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
4
年
11
月
19
日
(此件
主动
公开)
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完成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时尚健康消费品制造三个细分行业(以下统称细分行业)各项试点目标任务,推进武清区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结合武清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
精神
,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坚持需求牵引、供需优化、创新联动、示范带动,充分调动武清区中小企业积极性,在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基本原则
梳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聚焦中小企业
“
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
”
问题,按照
“
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
”
、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应改尽改
”
、规下工业中小企业
“
愿改尽改
”
和
“
试成一批、带动一片
”
的原则,围绕创新、市场、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目标,有序推进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确保转型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到
2026
年
10
月,高标准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任务,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实现以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目标:
——
完成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
完成三个细分行业不少于
524
家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改造。所有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其中数字化水平二级
473
家、三级
32
家、四级
19
家,打造数字化车间
/
智能工厂
19
个。引导试点企业深度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云平台的
SaaS
(软件即服务)化服务
,
推动上云用云中小企业
374
家。
——
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解决方案。
形成试点城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供试点企业自愿选择。培育
3
家综合型服务商和不少于
60
家行业型(含场景型)服务商。培育不少于
55
个
“
小快轻准
”
产品和解决方案,构建
“
小快轻准
”
产品和解决方案资源池,并进行跟踪评价和动态管理。
——
打造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
打造若干基础条件好、转型效果突出、投入产出比高、可复制性强的试点企业作为转型样板,引导同行业企业
“
看样学样
”
。打造
6
个
“
链式
”
转型典型案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大中小企业业务协同与互联互通。
——
总结一批数字化转型经验。
总结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经验,编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引导武清区中小企业明晰转型思路、优化转型实践、提升转型效能,形成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长效机制。
——
培养一批数字化转型人才。
组织政策宣贯会、数字化转型经验交流会、数字化转型培训会、企业调研会等活动,开展数字化转型培训不少于
1000
人次。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试点工作基础
1
.
构建试点示范数字基座。加快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依托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为试点工作提供过程监管、数据汇集、评测诊断、成果展示等服务。通过开放数据链供应链为试点企业提供
“
小快轻准
”
软件产品商店、工业机理模型库、线上培训资源等数智化服务,带动试点行业
“
链式
”
转型,引领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产需对接和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数据局)
2
.
遴选数字化转型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全流程综合服务机构与评测验收机构,构建武清区全方位、多层次、精细化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打造武清区高效、安全、可持续的数字化转型生态,保障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科学有序合规开展,推动试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护试点工作各参与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3
.
遴选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围绕细分行业分批次征集不少于
524
家试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带动试点行业规上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应改尽改
”
、规下企业
“
愿改尽改
”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综合型和行业型(含场景型)数字化服务商,遴选
3
家(每个细分行业各
1
家)综合型服务商和不少于
60
家行业型(含场景型)服务商,建立试点企业库和服务商资源池,根据实际动态调整试点企业和服务商名单。(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4
.
编制试点行业解决方案。梳理试点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采购销售、产业链协同等环节痛难点问题,提炼分析行业共性需求,编制通用解决方案集;根据行业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编制
“
一企一策
”
定制化解决方案;汇聚不少于
55
个
“
小快轻准
”
产品和解决方案。根据试点企业实际需求及改造情况,动态扩充试点行业共性应用及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试点企业改造
5
.
分批实施数字化改造。实施期内,分批征集试点企业,针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与个性需求,通过
“
小快轻准
”
产品、
“
一企一策
”
定制化方案等方式,对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和四级的试点企业分别按照不同比例和金额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6
.
推动
“
链式
”
转型。支持各细分行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搭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以商业订单为牵引,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开展协同转型。鼓励链主企业借鉴和探索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和生态赋能等
“
链式
”
转型模式,打造多样化
“
链式
”
转型标杆,形成不少于
6
个
“
链式
”
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7
.
加快大规模设备更新。以数字化转型为引领,精准对接企业技术改造新需求,常态化开展技改项目摸排,形成项目清单,分层分级推进重点企业技改项目实施。发挥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优势,重点围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方向,指导推动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激发存量企业增资扩产活力。(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8
.
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数智转型。探索人工智能在工业生产场景应用,为企业提供工业分析、工业理解计算、在线监测等
AI
解决方案。探索
“
通用大模型
+
行业大模型
”
建设,推动大模型算法、框架协议等基础性、原创性技术突破和迭代升级,提升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在细分行业的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数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9
.
加强全流程综合服务。委托第三方全流程综合服务机构参与文件编制、行业分析、标杆评选、项目评审、人才培训等关键环节的智力支撑工作,同时具体负责武清区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全流程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全流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并对试点企业和服务商各阶段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评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10
.
组织数字化转型评测验收。委托第三方评测验收机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2024
年版)》,对试点企业改造情况、改造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出具武清区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报告和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验收报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三)加快标杆复制推广
11
.
遴选标杆示范项目。聚焦企业应用成效、数字化水平等级、投入产出比等维度,引导企业提升改造质效,打造一批数字化改造成效显著的样板企业。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项目、案例等,树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标杆。(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12
.
推动复制推广。及时总结试点行业典型经验,发挥样板项目引领作用和产业集群载体作用,向重点产业链复制推广,带动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加
“
数
”
前行,实现
“
试成一批、带动一片
”
,以试点行业带动产业集群和全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参与全国性和区域性会、展、赛等活动,支持武清区试点示范和试点工作成功经验
“
走出去
”
,向全市乃至全国推广赋能。(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四)构建数字化转型生态
13
.
筑牢数字化转型安全体系。加强网络数据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重点企业开展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
DCMM
)等国家标准贯标,对关键数据加强安全防护,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多层纵深、全域覆盖的安全防护体系。鼓励服务商提供以数据为中心的安全产品与服务,增强中小企业数据管理、安全监测等能力。(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网信办、区数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14
.
推动企业组织管理体系变革。支持中小企业不断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建立适应数字时代的制度管理规范,以数字化手段助力企业组织管理体系变革,推动数字化高质量赋能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数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15
.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市场化机制建设,引导各类金融主体支持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推行
“
数字贷
”
、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探索创新供应链金融等产品服务模式,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投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五、推进计划
(一)第一阶段(
2024
年
10
月
—
2024
年
12
月)
1
.
编制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等试点工作规范性文件,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推进计划等内容。
2
.
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遴选试点全流程综合服务及评测验收机构;遴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征集第一批试点企业不少于
300
家。
3
.
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政策宣贯会、供需对接会、人员培训会,推动综合型服务商面向试点企业开展咨询诊断。
4
.
由全流程综合服务机构设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模块,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将武清区现有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为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二)第二阶段(
2025
年
1
月
—
2025
年
11
月)
1
.
2025
年
1
月
—
8
月,实施第一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2
.
2025
年
3
月
—
9
月,按照
“
改完一批,验收一批
”
的原则,开展第一批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工作。
3
.
2025
年
9
月
—
10
月,开展第一批标杆企业、
“
小快轻准
”
产品遴选和复制推广工作,总结推广第一批试点企业转型经验,动态调整试点企业及数字化服务商名单。
4
.
2025
年
10
月
—
11
月,遴选第二批试点企业不少于
224
家,召开政策宣贯会、供需对接会、人员培训会,推动综合型服务商面向试点企业开展咨询诊断。
(三)第三阶段(
2025
年
12
月
—
2026
年
10
月)
1
.
2025
年
12
月
—
2026
年
6
月,实施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2
.
2026
年
3
月
—
7
月,按照
“
改完一批,验收一批
”
的原则,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工作。
3
.
2026
年
7
月
—
8
月,开展第二批标杆企业、
“
小快轻准
”
产品遴选和复制推广工作,总结推广第二批试点企业转型经验。
4
.
2026
年
8
月
—
9
月,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绩效评价,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武清经验,做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终期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市区协同推进的试点工作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数据局、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各镇街园区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数据局、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二)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补贴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采用支持、奖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以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试点工作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强化中央和地方资金的统筹使用,确保试点工作资金规范、科学、高效使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人才保障
开展针对细分行业试点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数字化技能培训,帮助企业数字化相关人员深入理解并掌握数字化转型基本概念、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标准、前沿技术创新应用等内容,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四)强化监督保障
坚持目标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紧盯关键环节,建立绩效监督管理机制,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改造过程、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全流程监督和管理,保障改造实施效果。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领域、使用方向等关键环节,完善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五)强化验收保障
强化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的数字化水平评测及成效评价工作,按照
“
改完一批,验收一批
”
的工作思路,对试点企业改造情况、改造效果进行科学评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
)附件: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清政〔2024〕17号).doc| 政策解读《武清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报道关于我们|网站地图|法律声明|使用帮助主办: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网站标识码:1201140001 津ICP备 120070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402000196号系统检测到您正在使用ie11以下内核的浏览器,不能实现完美体验,请更换或升级浏览器访问!关于我们|法律声明|法律声明|使用帮助主办: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网站标识码:1201140001 津ICP备 120070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402000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