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 号)、《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文件有关工作部署,我局于2024年5月已公布了两批100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行业)拟改造企业名单。现计划长期征集遴选有意愿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下文简称“拟改造企业”),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行业,全市有意愿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在我市注册,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 属于纺织服装鞋帽行业或食品饮料行业。

3. 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自测: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4. 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且近一年有改造计划。

5. 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

6. 近1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或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优选条件

拟改造企业可依据以下条件优选:

1. 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相关政府扶持或荣誉。

2. 获得过国家“小巨人”、省“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荣誉。

3. 未来有上市计划。

4. 科研实力强,近两年有计划新增专利产出、新设研发机构。

三、责任及权利

(一)申报企业须承诺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期间(今至2025年底)积极开展数字化改造,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作,接受业务指导,参加相关调研等活动。

(二)入选拟改造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可以申请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补贴、参与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相关综合服务活动。

四、遴选程序

(一)企业参与。请符合条件且改造意愿强的企业填写附件摸查表并盖企业公章,将摸查表纸质版送属地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二)镇街(园区)审核。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摸查表后,核实内容并盖部门公章后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科。

(三)市工信局复核。市工信局收到摸查表后,确定拟改造企业名单。

(四)公布名单。经过审核,市工信局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推动改造一批”的工作思路和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情况,分批公布(更新)拟改造企业名单。

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入库申请表

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入库申请表.docx

东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222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