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数字化牵引单位(第二批)
入库评审结果及产品清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号)和《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第二批)遴选通知》(佛工信函〔2024〕276号),我局组织开展了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第二批)遴选工作。现将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第二批)入库评审结果及产品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第二批)入库评审结果

2、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第二批)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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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fsiit.foshan.gov.cn/fssgyhxxhj/zwzx/gzdt/content/post_6037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