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十三届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按照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部署,我市全面落实上级政策精神,着眼系统性、整体性推进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多个领域采取创新、延续和借鉴等手段,制定数字经济政策措施,并集成多个文件中的政策到《实施方案》中,整合形成30条政策措施,其中提出22项财政支持政策。
《实施方案》聚焦产业数字化的堵点难点,瞄准急需解决、又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了一批创新政策,首创提出 “产业云脑+未来工厂”建设、“数字领航企业”创新奖励政策,即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的“5G工厂”“数字领航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提升巩固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政策,即“对申报年度已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并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借鉴省上和外地先进经验出台数字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即“对新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二级节点的建设运营单位,根据建设费用的20%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对全省综合评价前5位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按照省政策给予奖补”。
下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细化工作措施和具体兑现流程,抓好政策措施落地,出台工信领域配套细则,让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原文链接:http://gxj.qingdao.gov.cn/gzxx/202310/t20231031_76343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