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学思想、拼经济,实现双过半”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挖潜提速,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二季度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提质升级,实现上半年“双过半”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效。鼓励有订单、有市场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二季度生产组织和计划安排,实现二季度增产扩能。对二季度当季工业产值超2亿元、增量达5000万元、同比增长15%以上、增加值率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上半年税收实现同比增长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按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量的0.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量的0.15%补助。
二、帮扶减停产企业复能复产。千方百计助企纾困,帮扶减停产企业及早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生产、稳产满产达效。对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下降40%及以上(含停产),上半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速扭负为正、增加值率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上半年税收实现同比增长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按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量的0.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三、促进工业投资有效增长。坚持“引增量、扩存量”并举,推动新项目落地和企业增资扩产,增强工业投资持续增长后劲支持。对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工业项目,二季度当季完成工业投资4000万元的,给予项目业主奖励3万元;对二季度新增入库且二季度当季完成工业投资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项目业主奖励5万元。
四、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建立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二季度采购本地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采购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1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推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召开申报培训会和政策解读会,组织50家以上科创水平高、营收增长快、综合实力强的企业申报自治区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对重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上市辅导服务,推动科研机构对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产学研对接咨询服务,推动人才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校企人才合作平台,提供人才招聘、培训等服务。
六、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开展企业大走访,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调研走访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投融资、市场拓展、产学研等服务需求。推动一批企业入库,对二季度新增入规的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双百双新”企业,公示无异议后直接纳入南宁市“两台一会”重点中小企业库并做好跟踪服务。加强“桂惠贷”新政宣传,积极组织企业申请三企入桂贷、技改贷、重大产业项目贷、招商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桂惠贷”名单制产品,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利率金融政策。
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开展“服务保障企业稳增长拓市场”活动,举办本地装备制造、家具家居、建材、食品等行业产销对接会,推动本地企业互采互购。利用南宁市建筑产业服务数字化平台为企业开拓市场。开展“南宁制造 邕有佳品”助企开拓市场活动,通过短视频宣传,多媒体直播带货,地铁、公交主题宣传,景点、商圈展销,重要节庆设置展位,制作工业企业产品宣传手册,社区团购会等线上线下形式,加大南宁制造名品推广力度,拓宽企业销售渠道,推进企业间协作配套。
八、强化企业协调服务。落实市领导、正副秘书长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用能、用工、资金、物流等问题,推动企业增产增效。强化工业振兴特派员服务,推动惠企政策落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困难。加强企业生产要素监测,协调保障企业生产要素需求,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文件中涉及对企业的补助资金从2023年现代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措施。
特此通知。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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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