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促进南宁市工业增长的建议》(第12.02.1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提案清单”有关要求,就提案中的建议进行逐条答复。
一、关于“有针对性的制定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的发展规划”的建议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意见》对南宁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要求,结合现有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编制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我市形成了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基本思路: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基地,以整车带动零部件发展的理念,加快引进汽车零部件和动力电池关键配套产业链条,构建整车、零部件、电池、充电设施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打造面向东盟和西南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此外,我市站位全球、全国分析研判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现状、发展趋势和未来方向,编制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全景图”,制定了“产业链企业招商目录”,明确产业链招引目标和招商路径,按照全景图和招商目录开展精准招商。
二、关于“加大对我市招商力度”的建议
近两年,我市积极推动“以商招商”,依托整车和电池项目,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一是加快引进合众新能源汽车项目配套供应商,我市与合众汽车共同筛选了十余家配套供应商企业作为下一步招商重点,浙江嘉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宁波)、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广西方鑫科技集团等企业已到我市考察选址,部分企业已明确落地意向。二是重点引进比亚迪70GWh电池配套项目。为围绕比亚迪电池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完善我市电池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我市拟于8月上旬开展比亚迪电池产业链招商推介活动。三是引进多氟多20GWh锂电池配套项目,打造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储能产业链。2021年9月28日,多氟多20GWh锂电池项目开工仪式及新能源汽车产业推介会在我市举办,我市邀请了多氟多等143家供应商的288位代表参会,我市相关部门与到会企业积极对接。四是围绕申龙汽车开展整车企业招商,梳理编制了24家目标整车企业和7家汽车行业协会联系表并向其中7家企业发函联系,发动青秀区、邕宁区、经开区与车企和协会进行有目的接洽,同时将对接信息与其他驻点招商小队共享。五是围绕广西诺方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引进电池材料项目,力争打造全国最大的电池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下一步,我市将紧盯比亚迪年产45GWh动力电池项目、合众新能源汽车项目、多氟多20GWh锂电池项目、申龙汽车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等重大项目,以及广西宁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链主企业,围绕“大三电”核心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小三电”(热管理、制动、转向系统)、汽车内外饰、座椅、车身、底盘、冲压件、铝金压铸件等车身系统部件,以及电池正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结构件等环节,面向广东、江浙沪等产业集聚地,依托南宁东部产业新城、青秀区伶俐工业园、邕宁区新兴产业园等产业园区着力引进新能源汽车供应链项目。
三、关于“打造投融资平台,鼓励各地的有为之士,来南宁新创立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企业”的建议
(一)积极推动主管的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创投基金”)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子基金,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投资力度。截至2022年5月末,创投基金已设立子基金7支,子基金认缴总规模5.82亿元,实缴规模3.55亿元,其中母基金实缴出资0.9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58亿元,子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共26个,其中包括诺方储能、快满充电桩、康乾大成、清研微视、金禄电子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
(二)深入实施“桂惠贷”贴息政策,在印发《南宁市深入开展“桂惠贷”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召开“桂惠贷”系列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截至2022年5月20日,南宁市“桂惠贷”投放金额283亿元,占全区20.77%,累计投放8041笔,共惠及6970户市场主体,投放金额及笔数均位居全区第一,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5.54亿元。
(三)组建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并印发《关于配合做好南宁市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队相关工作的通知》(南金办〔2021〕128号)文件,专家团由专职律师、会计师、保荐代表人、并购专家及政策研究专家组成,参与我市直接融资改革创新及资本市场建设等各项工作。专家团面向我市“专精特新”上市培育库企业提供分行业培训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重点跟踪在库企业,推动一批企业有序进入后备库、提升培育梯次、企业改制、辅导备案、申报等进程,有序推动我市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南宁市积极支持南宁产投集团打造我市新能源汽产业投融资平台。2020-2021年期间,市财政局累计筹措近3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南宁产投集团发展,并通过盘活闲置工业用地、安排资产注入等方式不断做大做强南宁产投集团。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创新和资源注入,南宁产投集团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奠定一系列基础,以合众新能源汽车项目为例,南宁产投集团在B轮和C轮以基金方式进行投资,随着项目稳步推进,吸引了360公司等多个战略投资者的跟投,合众公司的投前估值大幅上升;我市以合众新能源汽车项目为基础,引进落地比亚迪、多氟多、玉柴芯蓝、中车时代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项目,实现了我市新能源汽车乘用车产业从“0”到“l”的突破。
四、关于“制定人才、资金、土地等配套政策,从而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的建议
(一)在人才方面。一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通过重大人才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依托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等重大引才、育才项目,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对入选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二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柔性引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通过“揭榜挂帅”及建立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高层次专家团队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RCEP国家等先进发达地区柔性引进掌握尖端技术的人才,攻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点。三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对纳入《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给予最高25万元的生活补助,对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1.2万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六是依托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系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高效便捷服务。五是深化产教融合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的用工需求。支持驻邕职业院校结合新能源汽车企业需求调整开设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等方式加大校企合作,培养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紧缺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在资金方面。一是2021年,为南宁产投汽车邕宁产业园、南宁产投汽车青秀产业园争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7亿元为合众新能源汽车项目争取获得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园区标准厂房资金1600万元,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二是2021年南宁市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各项要求,拨付31309万元用于支持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助力新能源汽车企业做大做强。
(三)在土地方面。2019年完成了GC2019-117地块用地出让工作,土地竟得人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位于青秀区伶俐工业集中区柳南高速以南面积为762.906亩2020年完成了C2020-045、GC2020-008、GC2020-085三处地块用地出让工作,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竟得人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GC2020-045地块位于青秀区伶俐工业集中区柳南高速以南,面积为30.59亩;GC2020-008地块和GC2020-085地块均位于邕宁区梁村大道南面、八鲤路东面,面积分别为705.004亩和94.838亩2021年完成了GC2021-039及GC2021-057两处地块用地出让工作,土地竟得人为广西南宁异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两处地块皆位于青秀区伶俐工业园区江南39号路南侧江南8号路东侧,其中GC2021-039地块用地面积185.91亩,GC2021-057地块用地面积114.196亩。2022年完成了GC2022-018用地出让工作,土地竟得人为广西氯迪电池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新能源迪电池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位于青秀区伶俐工业集中区,面积为1301.428亩。
五、关于“为企业的经营提供支持降低企业规模限制”的建议
(一)落实税费优惠助力产业发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目前,法律未授权南宁市税务局制定税收法律法规的权限,只能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相关税收政策。
2、新能源汽车目前以电动汽车为主,其配套产品包括车用电池等,结合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的发展规划,涉及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有:
(1)消费税方面的支持政策,包括:纯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如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可享受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即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仅为2.5%);符合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标准的,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需要购置、更新相应设备的,还可以申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通过增加前期成本扣除,减轻企业运营负担。有效助推汽车企业增强研发创新意愿,企业的研发费用可适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为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便利
推出一系列措施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程度,促进办税缴费服务全面提质升档。一是整合服务团队,组建“老友帮e帮”不见面服务中心,兼具“可问、可查、可办”的功能,提供与线下一样的“办成一件事”的办税体验。二是以数字化赋能政务服务,推出了“纳税健康码”,面向南宁市34万企业纳税人提供7×24小时差异化个性政策推送、涉税办理提示、涉税风险提醒和纳税信用修复等服务。三是简并税费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可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实现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等电子表格导入方式申报。四是推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通过设置帮办代办专窗并设置专员,对前来办理企业“一对一”全程无偿代办服务。
六、关于“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推进落实,以促进我市工业快速稳健增长”的建议
根据《南宁市贯彻落实<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南发改能源〔2021〕25号)要求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截至2022年4月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71141辆;建成充电桩13436个,其中,2022年1月至4月底新能源汽车增量为16014辆,完成2022年任务数13410辆的119.4%;建成充电桩2298个,完成2022年任务数2298个的100%。我们将按照《南宁市贯彻落实〈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南发改能源〔2021〕25号)的工作部署与职责分工,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紧盯国家、自治区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动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振兴的统一部署,持续加强项目带动、平台建设、政策供给,大力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激发出建链、延链、补链的强大“链式效应”,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量质提升,推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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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