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数字化转型星火生态”赋能空间机构、各云服务商,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工业互联网和工业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龙政办〔2019〕26号),加快推动我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助力企业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进一步提质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根据《龙岩市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龙经信信息〔2018〕25号)文精神,现将2020年度推动我市企业“上云上平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一市两区三组团”“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深化推进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工具应用软件、开发环境和核心业务系统、生产设备和制造能力、工业知识与应用“上云上平台”。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上云上平台”企业200家以上,其中:新罗44家、永定20家、上杭22家、武平24家、长汀22家、连城24家、漳平24家、龙岩经开区(高新区)20家以上(其中工业企业不少于80%,规上工业企业不少于60%),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二、上云重点方向
(一)重点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上云上平台”。引导企业提高数字化转型升级意识,提升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工具、新模式的信心和能力,培育新的产业链协同和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二)重点普及“上云上平台”初级应用,进一步扩大上云覆盖面。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工具应用软件等初级应用上云,重点满足行业、领域内多数企业的关键共性需求,支持企业通过使用“小而精”的应用服务产品,首先普及业务可视化、管理透明化以及基于经验的优化,逐步提升数字化和网络化水平。
(三)重点突破生产制造环节“上云上平台”,进一步强化上云应用深度。主要围绕生产制造4大环节核心要素推进企业“深度用云”:(1)研发设计:包括通用设计工具、行业仿真工具、通用研发管理、行业设计工具等;(2)生产管控:包括设备物联、生产协同、设备管理、能源管理(通用配电设备、通用生产设备、高耗能工艺设备)、精益管理、质量管理、流程工业生产过程追溯等;(3)经营管理:包括供应链协同、仓储管理、资源计划、BI数据管理等;(4)售后服务:包括设备远程运维及服务等。抓住企业关键痛点、细化应用场景,兼顾应用产品的有效性和普适性,帮助企业切实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遴选建立云服务商及云服务产品资源库
为有力支撑我市企业“上云上平台”数字化转型工作,我局将分批面向社会征集并遴选建立市级云服务商及云服务产品资源库,通过各种渠道向本地企业进行推介,为企业寻找上云解决方案、对接云服务商提供有效参考。对列入资源库的云服务商,我局将在宣传推介、供需对接、财政资金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各区县工信部门可在市级资源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征集适合本区域、重点行业数字化发展应用的云服务产品,充实完善资源库,丰富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的选择。
(二)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需求摸底工作
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本地企业2020―2021年度“上云上平台”需求和计划进行全面摸底汇总,各有关云服务商要积极配合开展摸底工作,提供必要项目信息和技术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需求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汇总一次,对有计划实施“上云上平台”的企业项目,各区县工信部门应及时纳入管理并加强指导实施;对已完成“上云上平台”部署的企业项目,应及时从“上云上平台”需求项目库中剔除。各区县工信部门应于2020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本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需求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三)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宣传对接活动
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种渠道对本地企业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政策宣贯解读、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分享交流等,提高企业对“上云上平台”的认识。各区县工信部门要根据本年度上云重点方向,结合本地实际,可联合“数字化转型星火生态”赋能空间机构、有关协会、有关云服务商等资源,2020年度至少要主办一场县级企业上云宣传对接活动或会同本地省级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协会联合开展至少一场专项对接活动。各云服务商要积极配合各区县工信部门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分行业、分区域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宣传,并为本地企业开展云部署、云应用、云升级等提供咨询与培训服务。
(四)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审核报送工作
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步伐。各云服务商、各企业要及时将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情况提交当地工信部门备案。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对提交的上云项目进行甄别,对属于“上云上平台”的项目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并汇总填报云服务相关信息,于每月3日前将本地上月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推进情况表(详见附件3)及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我局。
(五)开展“上云上平台”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围绕本地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行业,筛选一批“上云上平台”试点企业,指导云服务商开展点对点上云诊断、咨询、策划等服务,加快推进“上云上平台”项目的实施。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评选一批市级“上云上平台”示范企业,并推荐上报省工信厅和国家工信部参评“上云上平台”优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同时我局将适时组织全市经验交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六)组织申报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
市级方面,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8号)及其实施细则,于2020年3月组织申报2019年度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补助(上云补助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于2021年3月组织申报2020年度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补助(上云补助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级方面,对已经制定出台企业“上云上平台”配套补助政策的区县,应在市级补助资金下达之后抓紧兑现县级补助;还未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的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企业“上云上平台”扶持政策,在市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对本地企业“上云上平台”通过财税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奖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区县工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机制,会同各云服务商及本地企业形成共识和合力,协同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同时,要根据本通知制定当地2020年度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推进计划,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局。
2.各区县工信部门、各云服务商要认真研究国家、省、市企业“上云上平台”有关政策,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要求,密切配合并认真抓好政策宣传、专场对接、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开展。
3.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区县工信部门一并报送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龙岩市2020年度企业“上云上平台”任务分配表
2.龙岩市企业“上云上平台”需求项目情况表
3.龙岩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推进情况表
4.龙岩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联系表
(联系人:电子和软件信息化推进科 刘金东,联系电话:0597-3293259)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gxj.longyan.gov.cn/xxgk/zcfg/202002/t20200227_1651638.htm](https://gxj.longyan.gov.cn/xxgk/zcfg/202002/t20200227_1651638.htm)